就供水设备的质保期而言,在少数销售员和一些客户中存在着许多误区,或者叫许多偏颇认识。
误区之一,侥幸认识。有三种表现:一是认为地埋水箱在地下,两三年后,即使有点渗漏,也看不出来,所以质保期长一点不碍事。
二是认为现在人员流动快,质保期未到,客户签订合同的当事人或者领导已跳槽或工作调动,即使供水设备出了问题,也无人过问了,所以质保期长一点没问题。
三是认为等质保期到了,我不一定还在公司工作,言下之意,自己没有责任了,甚至认为工资拿到手了,与自己无关了。
误区之二,过于自信。有的人对自己销售的产品质保期究竟多长心里没底,你让他按照公司规定的质保期向客户承诺,他却说难道我们对自己的产品就这么不自信吗。还有的人说,某某厂家比我们公司小得多,人家质保期比我们长,我们为什么不能做到呢?
误区之三,把产品质保期与产品设计寿命混为一谈。有的同志问我们,公司供水设备设计寿命数十年,为什么质保期达不到那么长?
误区之四,混淆了不同产品的质保方法。今年以来,有好几份外来合同,特别是生活供水设备合同,要求设备发生故障在三天内或5天内修复,如果不能修复,出售方要提供备用产品让买方使用,否则,要赔款多少多少。
凡此种种,如不澄清,将会导致质保期承诺混乱,给公司埋下风险隐患。
纠正偏颇认识,需要我们掌握质保期、保修期、产品设计寿命期的相关知识,与客户有情有理有效的沟通,让客户接受,做到既不影响业务发展,又不增加公司风险。
1、质保期是生产商对产品质量保证期限的承诺。它是根据产品特点、内在质量、使用环境等多种因素综合分析研究后确定的。不同产品有不同的保证期限,即使同一种产品,因订制的质量标准不同,质保期限也不一样。组合产品中各个部件质保期不一样,比如消防供水设备,复合水箱箱体质保期可以适当长一点,当然,为了保险起见,尽可能地短一点,而泵房质保期就短了,因为泵房里大多是电子设备,在使用过程中受电流、电压、周围环境多种因素制约,有的出了故障还无法鉴定。还有的低质易损件就没有质保期。
通常讲,质保期内实行三包,即包退、包换、包修。但不是每个产品都能实行三包的。标准化产品可以三包,订制产品受客户现场条件、退货产品处置等因素制约,难以做到三包,供水设备除非板材质量有问题,通常承诺包修。就标准化产品的三包而言,其包退包换的概率也是非常小的,如手机,主机三包有效期一年。一年内若主机出现性能故障,自购买之日起7日内,消费者可选择退货、换货或修理;8-15天只能选择换货或修理,15天后消费者只享受免费修理服务。
2、保修期。故名思意,就是生产者对产品保修时间的承诺。它的特点与质保期有上述相同之处,但也有不同之点。不同点是,质保期内,产品更换零部件及其修理费用都是生产者承担,而保修期内,更换产品零部件的费用有买方承担,生产者则承担修理的人工费用。
质保期、保修期的起算时间,通常是从产品卖出时间计算,以卖方开出的正规发票日期起算,(无论你使用没使用,因为不好取证)。我们的产品是参照建筑产品标准执行的,一般从验收合格之日起算,但在执行中有的买方迟迟不验收,大多等到整个工程结束才验收,交货到验收时间间隔太长,有的没经过验收就使用了,有的就不验收。鉴于这些情况,我们产品的质保期和保修期就更不能长了。
3、产品的设计寿命。通常讲,设计寿命是指产品设计时,预计产品不失去使用功能的有效使用时间。这仅是预计,而不是经过若干次试验得出的结论,不可能百分之百的准确。它还分为物资寿命、经济寿命、技术寿命和折旧寿命。
全寿命周期 是设备设计的最新理念。它是指,在设计阶段就考虑到产品寿命历程的所有环节,包括设计产品的规划、设计、生产、经销、运行、使用、维修保养、直到回收再用处置的全寿命周期过程。
通过对产品设计寿命知识的学习,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两个结论,第一,实际使用寿命仅是设计寿命的一个环节,它远远低于设计寿命。第二,设备的质保期(保修期)与设备的设计寿命(使用寿命)是完全不同的概念,是不能相提并论的。
纠正偏颇认识,还需要我们放弃侥幸,从实自信,增强责任意识。